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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主管該懂的勞基法/勞資關係和諧與資料糾紛處理實務
開課日期 2025/11/17
授課老師 謝清風
課程時數 6小時
上課時間 2025/11/17 10:00-17:00
上課地點 高雄商務會議中心 (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5號)
課程對象 1.用人主管 2.人資單位
課程大綱 1. 勞基法基本簡介/1.5小時。 2. 用人主管是「雇主」?「勞工」?還是兼具? 3. 「誰」留下前科記錄? 4. 可否約定試用期? 5. 快刀斬亂麻,速戰速決。 6. 勞動契約結束了,才是爭議的開始。 7. 最後手段性原則。 8. 契約終止三步驟。 9. 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。 10. 加班申請程序。 11. 國定假日未滿8小時,加發一日工資。